通 知
为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创造优美的学习环境,进一步加强对艺术、体育学生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参加艺体生培训的条件:
1、凡愿意向艺术、体育方面发展的高二学生,需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要有家长、班主任、辅导老师、学校领导意见),到政教处备案后,方可参加培训。
2、高一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参加体育训练。
3、凡是未经批准擅自参加培训的学生,一律按违纪处理。
二、培训时段
1、体育生培训时间统一在6:20上早自习前和下午活动时间,培训地点统一在操场。
2、体育生若有特殊训练(如参加校级以上运动会或高三体育生考取合格证)需到校外训练或延长训练时间,须由辅导老师将名单及训练时段报回政教处并经领导签字批准后由辅导老师带队方可训练。
3、体育训练要严格遵守训练时间,不允许误课、误自习。
4、艺术生必须严格按照申请表中填写的培训时段、地点参加培训,凡是在校外培训的艺术生必须在培训结束后迅速返校,若培训结束后已到放学时间,必须尽快回家,住校生必须尽快返校。
三、 班主任、辅导老师注意事项
1、班主任要切实掌握本班艺体生的详细信息,特别对在校外培训的学生要监督其是否严格按规定培训时段接受培训,是否按时返回学校。
2、辅导老师要详细掌握参加培训的学生的姓名、班级、人数等,并且要严格要求学生在规定时段认真训练,是否有未按时参加培训的学生,若有要即时与班主任联系,确认原因。
繁峙中学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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