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参与党务、业务等工作检查考核,发现很多单位都能拿出一本厚厚的“单位管理制度汇编”之类资料,逐一查阅,很是全面,让人觉得其“建章立制”工作似乎无不花了大力气、下了大功夫,做到了无懈可击。诚然,如果这一整套规章制度都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的话,那么,单位工作效率、干部职工精神面貌、为民服务具体行动等,不想创出一流水平都难。
然而事实上,很多制度并未被真正执行——至少是在执行过程中大打折扣,存在“灌水”、“晾晒”甚至“架空”现象,使一套好的制度体系不仅未能发挥其应有的立规立矩约束作用,相反,被束之高阁,成为“脸上金”、“化妆盒”,被排斥、闲置。
“建制度”不是为“抢眼球”,而是要真正发挥立规立矩、管理约束的作用。这当中,制度建设是架“高压线”,制度执行力是通“高压电”,光“架线”不“通电”,“线”就是纸老虎、稻草人,甚至会产生“破窗效应”;架好“线”、通上“电”,“线”“电”合一,制度威力才能真正发挥出来。
(作者单位:云南大姚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编辑:王群星)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