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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先进班级”评比的补充规定

2013年01月08日 16:22:08 来源:繁峙中学 访问量:1162

 

关于“先进班级”评比的补充规定

         ——“学期先进班级”评比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对学生、班级的管理,优化我校的学习、工作环境,激发所有班级争先创优的热情,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创建“学期先进班级”的评选活动。具体规定如下:

1一学期内,凡是两次获得“先进班级”荣誉称号的班,即可被评为“学期先进班级”。

2凡评为“学期先进班级”的班,在本学期随后的几个月内均给予“先进班级”荣誉称号,同时不参与月份“先进班级”评选。

3在不参评的几个月内,“学期先进班级”在政教量化考核过程中,必须保持在所属班类(即补习班、重点班、普通班)的前两名内。

4若在学期末获得“学期先进班级”荣誉称号,则该荣誉称号原则上保留四个月。

5若有重大违纪行为或有一次班级总分不在所属班类的前两名内,则取消其当月“学期先进班级”荣誉称号。

6一学期内,每类班级只评一个“学期先进班级”。

 

繁峙中学校委会

20121223

编辑: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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